【輔導處】本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分為數理類及語文類二類,說明如下:
- 語文類:公告於本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處;
承辦人: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楊玉鈴主任,聯絡電話:(02)29438252,分機713。 - 數理類:公告於本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處及市立板橋高級中學校網首頁;
承辦人:市立板橋高級中學王巍潔特教組長,聯絡電話:(02)29602500,分機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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