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處】113學年度家庭教育研習說明 - 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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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處】113學年度家庭教育研習說明

113學年度家庭教育研習說明

 

  • 依據家庭教育法及全校教師(含導師、科任、師兼任行政人員以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 研習內容:家庭教育理論及實務、家庭教育法令(如家庭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執行家庭教育推展工作所需具備之專業倫理。
  • 本校辦理之家庭教育相關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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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因故未參與校內備課日研習,請自行完成線上研習課程,步驟如下:

        ○1 上網搜尋「教育部磨課師平臺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2 登入帳號: 教育雲端帳號登入線上研習。

3 搜尋關鍵字「家庭教育」搜尋課程,點選相關課程研習。

4 完成研習後填寫表單回覆:  https://reurl.cc/lzRWKj

*113學年度實施家庭教育檢核填報,請老師協助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學年家庭教育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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